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有效期自来土之日起至护照有效期截止之日不少于6个月)
2.个人信息表(点击附件下载)
3.有效申根签证页或经合组织成员国有效签证页(或者居留证页)(如有请提供)
上海领区: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签发的护照并在以上五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其他地区签发的护照申请人如在以上五地工作生活或学习,需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备注:符合以上受理范围申请人的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配偶居住在受理范围外的家属也可与该申请人一起申请签证,同时提供与同行家属的户口簿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建议按照居住证所在地或护照签发地就近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