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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会员服务使用协议


踏浪旅游网


     踏浪旅游网(以下简称“踏浪”)的所有权及解释权归安徽踏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您点击"立即开通"并通过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并已成为踏浪旅游网的注册会员。为了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您服务,在注册前请详细阅读此协议,并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会员加入基本程序

    1.贵社承诺完全同意本服务条款并在踏浪完成注册程序后,即可成为本站会员,享受踏浪为您提供的服务;
    2.贵社必须在注册完成后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电子文件给我们,您即可免费获得一个发布旅游线路的网店,我们将在所属的踏浪旅游网平台上推广贵社的旅游线路和网店;

 

第二条:会员义务

    1.贵社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保证所发布的旅游线路均真实有效;
    2.为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请贵社提供详细、准确的资料,如更改请及时更新,提供虚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
    3.会员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密码并定期修改避免造成损失,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踏浪旅游网不承担所受损失。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约会员资格取消

    如发现任何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贵社的会员资格,删除贵社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它资料:本网保留取消其使用服务的权利,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贵社违反本协议内容;
    2.可能造成本网站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本网站运行;
    3.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发布的信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所列:
    5.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6.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7.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9.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10.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1.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2.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服务商的权利

    1.有权审核、接受或拒绝会员的加盟申请,有权撤销或停止会员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2.有权利和义务修订或调整本网站的服务内容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踏浪旅游网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3.本网提供的服务仅供会员独立使用,未经本网授权,会员不得将会员后台授予或转移给第三方;会员如果有违此例,本网有权向客户追索商业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因会员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踏浪旅游网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踏浪旅游网有权要求会员向踏浪旅游网及关联企业、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5.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踏浪旅游网拥有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6.关于服务条款的修改,踏浪旅游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踏浪旅游网行使该修改权,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踏浪旅游网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第五条:服务商的义务

    1.认真做好本网站所涉及的网络及通信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保证网站的畅通和高效运行;
    2. 踏浪旅游网仅作为旅游产品的交易协商平台,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旅游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贵社和用户的纠纷,贵社负全部责任,我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因不可抗力而使本网站服务暂停,所导致会员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本网不做任何补偿;
    4.本网站有权随时更新修订本协议,并将修订后的服务协议公告于本网站之上,修订后的条款内容自公告时起生效。

 

第六条:发布内容和链接要求

    1.贵社确保所发布内容不包含以下情况:
    a.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b.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c.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i) 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 (ii) 您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此外,您同意不会:
    h.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i.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它资料;或
    j.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它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k.贵社不得在本公司网站公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宣传、买卖被禁止物品;
    2.贵社可实现与其他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踏浪旅游网并不控制此类链接网站和资源的内容,您承认并同意,踏浪旅游网并不对此类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此类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它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踏浪旅游网均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仲裁

    网上旅行社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合肥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本网站系依据本服务协议提供服务,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与法律效力;提交注册信息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